平时不怎么做的的项目,现场评审时评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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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应有持续不断的测试经历,维持技术能力。

对于日常无客户委托或者委托频次较少的项目参数和方法应如何应对呢?参考CNAS-CL01-A002:2020的要求:

7.7.1 f)对于非常规检测项目(方法),应加强对结果有效性的监控,包括但不限于CNAS-CL01 7.7.1a)、f)、g)所述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注:本文件中的非常规检测项目(方法)是指检测活动一个月少于 1 的检测项目(方法)。

CNAS-CL01 7.7.1a)使用标准物质或质量控制物质(没有实际样品,测试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也行)

f)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重复检测或校准(不同方法比对,或者留样复测)

g)留存样品的重复检测或重复校准(就是留样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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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指导书》规定如下:

1对认可周期内实验室从未从事过检测/校准的认可项目,或检测/校准次数很少(例如,仅有几次),且从未实施质量控制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试验人员、试验方法、试验设备等发生变化项目,实验室未重新进行过方法验证,不予认可。

2对认可周期内实验室从未从事过或检测/校准次数很少的认可项目,但实验室一直在实施质量控制,经现场评审确认具备能力的项目,可以认可。

3由于试验本身的技术特点,实验室在初次评审或上次复评审后从未做过的项目,评审组在复评审时应安排现场试验。无法安排现场试验的,不予认可。经CNAS业务部门同意后,现场试验可在现场评审以外的约定时间进行。

4评审组应对认可周期内较少从事的已获认可项目的处理情况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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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1、实验室可以自己开展模拟实验,补齐运行经历
2、实验室可以开展很少开做实验目的质量控制
3、上述两点都没法做到,现场评审会取消对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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